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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11:35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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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联营实体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方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和各分店;
第三条 各分店每天将营业款收入由指定专人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条 每月1日公司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股东会;
第五条 公司每月所需费用支出详细列支;
第六条 对合作供应商货款采取月结方式结帐。供应商每月30-31日之前将货款收据和供货清单,以及付款帐号(现金支付或异名帐号转帐,需对方出具财务授权书,且承办人复印件加盖财务公章)汇财务部。财务总部于每月30-31 号集中支付款项;
第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股东负责解释和修订。
款项申请办法
第一条 分店所需资金必须向公司股东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支付。不合理部分将进行降低或剔除。分店未经同意自己垫付的,一律不予以报销;
第二条 超过一千千元以上(含一千元)款项,分店负责人需提前2-3天向公司股东相关部门提出款项申请,文件批复后填写物品申请单等支付凭证交付会计处,当公司股东款项下达时才予资金支付。一千元以下款项需提前一天申请,原则上在报帐日期时领取;
第三条 各部门、分店按月或定期提供具体使用人的申请需求,由相应部门专人负责采购,根据供应商报价初选后由股东批复后购买结算货款。结算货款除相关支付凭证外,该负责人还须统计各部门、分店应承担金额,以便于会计处分摊各部门、分店成本。办公文具,清洁用品,其它行政类开支,需统购的向办公室提出申请。IT 设备,低值易耗品,修理工具,网管工具,向技术部提出申请;
第四条 食品饮料由公司股东签订合同的供货商供货,分店填写采购订单,由公司股东审核后通知供货商发货,分店签收清单和供货清单等支付凭证交会计处统一结算;
第五条 水电费、房租缴费单须由分店经理核准确认度数及计费,并签名,报股东审核批复统一后,报会计、出纳付款;
第六条 各分店可根据需要申请分店零钞备用金,零钞备用金是用来对顾客进行兑换、找零使用。分店零钞备用金200元。
报销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