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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1:34:09作者: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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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要求各地各校严格确定报考条件,加强资格联合审核,规范招生录取管理。通知特别提出,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9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以下为具体实施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19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见附件1)。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二)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19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陕西省省级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名单见附件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