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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1:34:37作者:才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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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高考、专升本和对口升学考试的招生工作。
2、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微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10120
2、学校名称:山西大同大学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根据我校的办学条件、教学资源、就业情况等确定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办学地点等相关信息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2、预留计划使用原则:预留计划用于进档相同分数考生的顺延录取。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报到时,校医院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录取规则
1、山西大同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对普高、专升本、对口升学考生全部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2、提档比例:学校在各省、市、区的提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在内蒙古的提档比例为计划录取数的100%。
3、外语语种:俄语专业为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均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