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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6:43:25作者:才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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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程设置: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说 明 |
基础课程 |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中国法制史 | 5门基础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 |
专业课程 | 宪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诉讼法、民法学、商法学、婚姻家庭法学、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物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继承法、行政复议法论、债权法、人身权法、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 | 民商法专业课程,旨在指导学员通过学习掌握处理经济类法律纠纷的能力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 |
★注:涉及课程调整以中国政法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培养方案为准
四、招生对象: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法律相关部门及企业工作的人员或有志于提升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学员;
(二)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本科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五、教学教务管理:
(一)学制两年,采用集中面授与网络辅助教学课件相结合的方式; 北京地区学生采取隔周双休日授课方式。
(二)考试方式:由学校组织考试或考核,形式可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等,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三)班务管理:制定了教学质量监督,班级安排班主任,为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解答各类问题。建立班级QQ群、公共邮箱等网络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