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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3:09:46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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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资金监管。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使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规范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村民筹资、社会捐赠、村集体投入等村级自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镇一事一议财政专户管理。
7、精心操作,按时完成任务。4月10日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审批、工程设计;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签订合同;5-7月份施工;8月份验收;9月份审计。
七、完善机制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村必须高度重视,要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成效。
2、明确职责,建立机制。坚持规范操作,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项目审批要严格按照村级申报、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全、有据可查。
镇政府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认真编制项目规划,建立项目库。现场勘察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或委托项目招投标、组织签订施工合同、下达工程施工开工令、聘请项目监理、积极主动监督项目施工、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审查工程决算,协调质量检测及工程审计、结算奖补资金。
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村民议事,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立项,做好村民自筹资金的收缴,成立一事一议监督验收小组和理财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协调、监督和验收,落实项目和资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宣传内容,充分运用明白纸、宣传手册、横幅、广播、电视、通讯、网络等广泛宣传一事一议一财政奖补政策和成效,提高知晓度和满意度,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4、科学规划,有序推进。镇、村要根据"十三五"总体规划,结合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现状,与美丽乡村建设、镇村道路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急事急办、易事先办、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推进"的要求,科学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5、严明纪律,落实责任。
镇镇政府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责任主体。镇、村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坚持做到"七规范",即:规范村民议事、规范筹资筹劳、规范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规范后期管护、规范绩效考评、规范规划编制。在选择项目时,要符合总体规划,兼顾多数群众的利益,不搞面子工程和低标准不实用的工程。不得超越政策规定的范围,不得超越农民筹资的上限标准。不得平调、挪用筹集的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对违反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造成农民上访等不良影响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