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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3:09:46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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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及时报送进度。
项目已经批复,及时上报工程进度,每月底前通过网络上报月报表,并在一事一议信息监管系统中及时登记。
村级一事一议实施方案2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改办〔2016〕127号)、《颍上县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广泛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建立农民出资出劳、财政奖补、集体投入和社会捐赠等多元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农民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环节,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灵魂"。 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要坚持 "议字当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基层完善议事程序,规范议事制度,真正做到"能议事,真议事,议成事"。坚持"民事民办",充分发挥农民参与积极性,依法依规实施农民筹资筹劳,不搞一刀切,严禁增加农民负担。
三、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包括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居委会、社区)。
四、奖补对象
"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以农民共同需求为导向、普遍受益为目标,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优先解决村内道路、小型水利、公共卫生、绿化亮化等农民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五、奖补标准
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健全完善投入机制。今年,财政按照筹资1:4的比例给于奖补,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加大贫困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力度,适当提高贫困行政村财政奖补项目的奖补标准。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立足当前农民迫切需求,考虑村镇规划、农村人口布局变化趋势,加强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既要防止搞平均分配,又要防止项目过度集中,导致苦乐不均。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要达到本辖区行政村总数的70%以上(贫困行政村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全覆盖),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村(组)居民的70%。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和限额标准规定,防止擅自提高农民筹资筹劳标准,或以自愿以资代劳等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