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20 12:17:40作者:三水老师

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

负责承办部门

2月10日

内高班招生工作业务培训(各地、州、市及县、市、区教育局内学办或负责内高班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

自治区内学办

3月1日-3月31日

内高班进行招生宣传及咨询、组织赴内高班考察的家长配合招生宣传进行宣讲

地、州、市

教育局

3月7日

全疆内高班招生宣传日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3月10日-4月10日

组织各学校网上报名培训、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确认及资格审查

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4月11日-13

各县(市)整理、汇总报名信息

县(市)教育局

4月14日-15

各地、州、市整理、汇总报名信息

地、州、市教育局

4月16-20

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内高班报名数据、电子档案信息

同上

4月25日

向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报送内高班考试试卷征订数

同上

4月26日

组织内高班报考学生模拟考试

同上

4月28日-5月6日

对内高班模拟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并向自治区学考办报送分析报告

同上

5月10日

内高班招生体检工作业务培训(各地州市及相关县市区卫生局、体检医院负责人及主检医师)

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

6月12日

召开全区考务培训会议

自治区学考办

6月12日-13

领取内高班招生统一考试试卷

自治区学考办,地、州、市教育局

6月17日-18

各地州市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

地、州、市教育局

6月19日

各考点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

同上

6月20日-22日

组织内高班招生统一考试

自治区学考办

6月23日-25

回收各地内高班招生考试答题卡(纸)

同上

6月24日-27

向生源地教育局移交内初班毕业生档案材料(须填写学校应填内容)

办班城市教育局、办班学校

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

负责承办部门

6月26日

1、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加分名单;

2、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内高班“六公示”公示方式及地点

地、州、市教育局

6月26日-7月7日

网上阅卷

自治区学考办

6月27日

向自治区内学办提供内高班考生计划生育加分名单

自治区计生委

7月3日

新疆教育信息网、新疆班网站、“新疆内学办”微博公布各地“六公示”公示方式及地点

自治区内学办

7月7日-20

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对内初班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7月8日-12

1、公布并公示内高班考试成绩;

2、确定体检、建档名单(所有内初班毕业生均参加体检)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7月12日-15

组织体检(含内初班毕业生)

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

7月12日-16

公示体检、建档名单

地、州、市教育局

7月12日-21

各地、州、市建档,审核、补缺档案材料

7月12日—18日:县(市)组织建档、审核、补缺档案材料(所有内初班毕业生均建立档案)

7月19日—21日:地、州、市审核

地、州及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7月16日-17日

单项复查

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

7月17日-19

根据体检不合格考生人数,依次补充考生体检及复检。

同上

7月17日-21

公示体检结果

同上

7月18日-21

组织报考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的考生进行面试、体检、政审

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地、州及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

负责承办部门

7月22日-23日

1、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考生体检表(不装入档案单独报送),档案材料(含《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及考生建档数据(含电子相片);

2、内初班毕业生档案材料(含《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体检表(不装入档案袋)单独报送;

3、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考生政审表由地、州、市统一报送

22日: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博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

23日: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伊犁州、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自治区内学办负责,地、州、市教育局承办

7月22日-27日

审核档案材料、准备录取数据

自治区内学办

7月23日-26

自治区专家组审核体检表;向各地反馈自治区专家组审核认定为体检不合格考生名单及复检项目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自治区内学办

7月24日-27日

各地组织单项复检,当地专家组作单项复检结论,认定复检合格者,将复检结论单独报送自治区内学办,并派专家与自治区专家共同终审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自治区内学办及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

7月28日-8月6日

组织录取

自治区内学办

8月2日

内高班招生录取现场开放日

同上

8月6日

召开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

同上

8月7日-11

公布并公示录取名单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8月8日-12日

各地确认录取学生贫困等级

地、州、市及县、市、区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

负责承办部门

8月12日-16

公示录取学生贫困等级

地、州、市及县、市、区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8月17日-18

地、州、市教育局协调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对新生、家长进行培训,发放录取通知书

地、州、市教育局负责,县(市)教育局承办

8月21日-26

1、地、州、市组织新生到自治区指定地点集中报到;

2、21日以地、州、市为单位报送新生贫困等级认定表(按录取学校分)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8月22日-30

新生入学教育培训

自治区内学办

8月24日-31

组织新生乘车赴内地入学

同上

9月20日-30日

退还内高班未录取学生档案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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