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20 12:17:40作者:三水老师

关于做好2016年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新疆区内初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新教内学办〔2015〕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2016年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新疆区内初中班(以下简称内初班)将继续保持10000人的招生规模,内地新疆中职班(以下简称内职班)稳定在3300人的招生规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内高班(含对口班)、内职班、内初班办学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各项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当地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疆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工作日程开展工作,保证全区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各项工作整体推进,确保招生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载体,创新形式,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
在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各方的积极努力下,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等各项办学工作进展顺利,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成效日益彰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2004年以来,已有11届3.3万余名内高班毕业生,其中95%以上顺利升入内地高校学习。截止目前,已有7届1.18万余名内高班大学生顺利毕业,其中部分考取了研究生和在内地就业,大部分选择了回疆就业,充实到了新疆的各行各业和基层部门,已成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新生力量。内职班已累计招收各族学生1.32万人,首届近2500名学生顺利毕业并基本实现就业,一部分学生在内地和新疆高校继续深造,一部分学生在内地和新疆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内初班办班十年来,已有8届近3.52万名学生毕业,大部分毕业生顺利升入内高班学习,未升入内高班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和志愿已升入区内高中班、内职班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习。各地要在深入了解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切实加大对党的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要重点加大面向基层农牧民和农牧区学校的宣传力度,确保农牧民子女报名的数量和质量。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招生宣传日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配合加强宣传。采取走向街头、社区、学校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广场大屏幕播放宣传片、设立宣传咨询点、开通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同时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黑板报、主题班会及家长会等途径,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力争使党的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抓住关键,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报名考试(测试)工作
(一)2016年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10日至4月10日,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今年起内高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内高班的考生可以兼报内职班,具体报名条件按我厅印发的2016年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工作规定执行。考生须凭身份证件(无身份证的,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证明,并须在体检、建档前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否则不予体检、建档)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户籍审核及政审表》。各地、各学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适龄学生报考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向学校分配名额,更不得剥夺学生的报考权利。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招生宣传及报名工作由兵团负责。报考内高班的兵团学生,须到户口所在地兵团所辖师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由兵团各师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报名信息汇总整理后交所在地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排考场并组织考试;报考内职班、内初班的兵团学生,以团场为单位,到师所在地的地、州、市就近县(市)报名,由县(市)统一编排考场并组织考试、测试。
(三)内初班毕业生报考内高班、内职班、区内高中班(三者可兼报)的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工作由办班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不单独下达招生计划,体检、建档、录取工作与生源地其他考生一并进行。
(四)各地在组织学生报名工作的同时,按规定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报考内高班、内职班的考生需按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标准交纳考试费用47元,报考内初班的考生需交纳测试费用8元,并在规定时间按标准上交自治区相关部门。
(五)2016年内高班、内职班招生统一考试定于6月20日至22日进行(均属全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高班单独命题),内高班各类别各科目考试评卷工作实行网上阅卷。内初班招生摸底测试定于5月15日进行。
四、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严把招生入口关
各地要进一步把好招生入口关,努力提高生源质量。要严格体检、建档程序和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比例组织体检和建档,今年,内高班体检和建档比例为:百万人口以上地区按下达计划的1:2.1的比例进行,百万人口以下地区按下达计划的1:2.7的比例进行;内职班考生的体检和建档按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进行;内初班考生的体检和建档按下达地区计划的1:1.3的比例进行。
一是要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各地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和区内初中班考生户籍管理及政审工作的通知》(新教内学办〔2013〕4号)精神,认真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和信息,实行校长负责制、班主任把关制,重点要严格户籍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名,对报名工作中户籍不符、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倒查机制。要做好考生电子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网上报名指导工作,认真核对考生考试语种、考生类别等信息;考生所在学校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的核对和确认工作;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县(市)所报信息并汇总,确保每一名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二是要把好招生政审关。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的新教内学办〔2013〕4号文件精神,成立政审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周密部署,明确职责,按照“谁政审、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共同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三是要把好招生体检关。各地要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体检标准和工作要求,教育部门要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招生体检的组织安排工作,严防漏检、替检,按要求公示体检名单及体检结果,确保体检工作质量。
四是要把好贫困等级认定关。各地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内地新疆高中班贫困学生认定标准及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新教基〔2010〕6号)精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地教育部门牵头协调当地民政等部门参与,共同做好内高班、内初班学生贫困等级评审及认定工作,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优惠政策。
五、切实加强新生入学前教育和学生家长培训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以县市、学校为单位对录取的内高班、内职班、内初班新生进行行前培训,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指导学生及家长认真阅读《考生承诺书》、《家长承诺书》并签字,明确责任和义务,并做好新生报到的组织安排工作。
附件:1.2016年内高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6年内职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16年内初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015年内高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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