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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34:08作者: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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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省(市、自治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情况。
通常来说,各地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那么,将基数上、下限调高,对什么人会产生影响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实际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是一个地区的大多数劳动者都能够达到的,在达到这一水平后,劳动者只需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而上调上、下限后,真正受影响的是那些工资收入不及60%标准和超过300%标准的人群。
对低收入者来说,他们意味着有风险以比自己工资更高的基数来缴纳社保,缴纳的费用就会更多,到手工资则相应减少;而高收入者最多只用以上限基数缴纳社保费用即可。
从表格的统计结果来看,北京市月薪21258元以上及4252元以下的人将受影响,上海市月薪17817元以上及3563元以下的人将受影响,以此类推。
低收入者工资变少了是祸是福?
那么,低收入者(未达平均工资60%)缴纳更高的社保费用是否真的是一件坏事呢?从当下来看,这部分人群的实际收入会有一定缩水,但从长期来看,当他们退休或不幸失业之后所获得待遇将会更多,即只有达到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获得更好的待遇水平。据中国经济网了解,社保体系的重要目的就是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因此其缴费基数与大多数人的差别不宜过大。不过,也有专家建议,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的单位等员工工资水平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应考虑到其在解决就业方面的贡献,可增强社保缴费政策的灵活性,使其更接近真实缴费能力,从而降低企业成本。
多地下调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费率待遇不变
社保制度的两个重要核心要素是“缴费基数”和“费率”。在社保缴费基数随职工平均工资升高的同时,已有多个省、市、自治区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费率下调。根据人社部一季度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