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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33:29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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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会保险年度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1210元,上限为本市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44元的300%,即11232元。高于1210元的按实际工资为缴费工资,超过11232元以上部分的不计征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统一为单位1.5%,个人0.5%。
(一)2016年社会保险年度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本市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44元的60%,即2246元,上限为本市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44元的300%,即11232元。高于2246元的按实际工资为缴费工资,超过11232元以上部分的不计征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按行业确定,个人不缴费。
(二)伤残津贴在今年1月份已经调整,此次不作调整。
(三)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按本市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12.1%的比例作调整。
2016年社会保险年度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本市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44元的60%,即2246元,上限为本市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44元的300%,即11232元。高于2246元的按实际工资为缴费工资,超过11232元以上部分的不计征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