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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3:08:46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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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视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办,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支持市纪委开展工作。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做到重点案件亲自过问,人大、政协提案亲自督办。
(四)注重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各项规定。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好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活动,落实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自觉学习,自觉遵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不乱花公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家庭中时常提醒廉洁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三、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和目标分解指标,坚持“一岗双责”, 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局长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任务具体细化,分解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明确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做到层层抓落实,个个有责任。二是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管部门年度考核范围,每季度结合大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廉政要求,定廉政措施。亲自参加分管单位民主生活会,指导下级领导班子和个人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抓好预防。运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坚持落实谈心交心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全年与普通党员干部谈一次心,做到有事随时谈心,互相沟通思想,及时反映情况。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要求和市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题教育,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提廉政要求,严控“酒局”、“牌局”;加强对执法管理、落实制度、队容风纪等情况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督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局办公室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全年来我局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四是认真落实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有关规定,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没有发现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