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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3:08:46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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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实绩、重公论,选拔任用干部
坚持党管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从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大局出发,严格标准、程序,重实绩、重公论,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制定完善《市行政执法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市行政执法局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坚持廉政一票否决制。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纪律,自觉遵守《条例》规定的“十个不准”,防止和杜绝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2016年,共选拔任用了1名中层干部,群众反映良好。
(四)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
党组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大力开展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活动,积极打造阳光执法系统,创新制度化微管理、零距离微服务、手机网微督查、掌中宝微手册“四微工作法”,在台州经济开发区设置9个农民蔬菜瓜果自产自销疏导点,设立16个点位。扎实推进“强基惠民村村帮”活动,投入5万元给玉环县小闾村帮助建设。及时认真受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截止11月底,转办12345热线616件,受理96310投诉电话845个、来信来访22件,办结率均为100%。强化关爱工程,落实职工体检、休假、意外保险、困难家庭帮扶、谈心谈话等一系列关爱制度,发动全局干部职工为一大队一名队员患白血病的儿子捐款4万余元,发动社会捐助16万余元。在今年首届电视问政关键岗位考评中,满意率为58.8%,位于42家关键岗位考评之首。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党组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建立健全《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规则(试行)》、《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制度文件,认真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述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积极参与“阳光热线”,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清理党政干部在企业兼(任)职,加强出入境证件管理。推进廉政风险干预系统运行,制定《关于实施党员干部廉政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廉政风险干预责任追究办法》,及时更新维护系统,汇报廉政情况,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组织风险干预,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