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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35:23作者: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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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工作职责。各地公安、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措施。
(三)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宣传各地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保障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