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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35:12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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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大庆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从大庆市公安局获悉,公安局已于近日制定下发了《大庆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工作细则》,统一规范办理户口迁移的标准和程序。这也意味着大庆市户籍管理再推新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外户口迁入条件,不但买房落户不再限面积,在大庆租房也能落户。
此项政策也是大庆市公安局依据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现行户口迁移政策规定,落实户籍管理“放管服”要求,推出的惠民举措之一。
据大庆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副支队长董立新介绍,目前,大庆市外户口迁入可通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大庆市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落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军转干部落户,现役军人家属随军落户,退伍士兵(含变籍安置)落户,工作调转落户,公务员录用落户,中省直单位职工内部调转落户,留学归国人员和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校毕业生(含技术工人)就业创业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原大庆市户口高校毕业生返籍落户,夫妻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等多种渠道实现。
据了解,此项户籍新政中规定,市外户口人员在大庆市各行政区和市辖县所属城镇地区居住个人产权房屋或合法租赁房屋居住,不仅可以为本人落户,也可为配偶、双方父母和未成年子女落户。居住共有所有权房屋,共有所有权人为兄弟、姐妹关系,或者父子、母子关系,原籍能够提供相互关系证据材料的,可以同时办理具有稳定住所落户,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产权人为户主,共有房屋所有权人为户内成员。
“以往的落户政策是,如果房屋产权为共有,只允许其中一个产权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迁入,其他产权共有人必须放弃落户权力。”
据董立新介绍,目前已经在大庆市推行的户籍新政,开创了全省先河,将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大庆市城镇地区落户,增加城镇户籍人口数量,也意味着包容的大庆已经敞开胸怀,欢迎全国各地各界人士来油城安家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