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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3:08:19作者: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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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工作职责(一):
乡妇联工作职责
一、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乡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状况。
二、负责妇联全面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定期召开基层妇代会主任会议,及时布置任务,抓好典型,及时上报传达。
三、抓好基层妇代会工作,做好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带动妇女投身“四个礼貌”建设。
四、用心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礼貌家庭”评选工作,宣传妇女先进事迹,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
五、大力弘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学校的阵地作用,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引导妇女争做知识的女性、智慧的女性和礼貌的女性;
六、认真宣传《两法两纲要》和男女平等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用心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
七、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培养和推荐优秀妇女入党、上岗;
八、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妇女儿童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代表妇女儿童向乡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推荐;
九、完成乡党委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妇联工作职责(二):
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