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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25:33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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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人员有权参与编制财务计划,对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研究,监督经济合同的履行。
四、财会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情况,有关部门应如实提供资料和反映情况。对超出公司或部门预算的费用和成本支出,有权暂停付款,并向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
财会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受过专业培训,持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证》,能胜任财会工作。
二、忠于职守,认真执行《会计法》,遵守财经纪律,敢于坚持原则;刻苦钻研业务,切实发挥财会人员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作用。
三、热爱财会工作,主动参与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公司经营出谋划策。
四、按照国家、试验区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要按规定将其经管的凭证、帐簿、款项及未了事项向接办人员移交清楚。
会计主要岗位职责
1、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总账和明细账等;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负责编制财务会计月、季、年度报表,编写文字说明,做到账表相符;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
4、负责主要会计业务核算:固定资产核算、材料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收入利润核算等;
5、会计档案保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资料的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