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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2:00:23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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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考及录取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北京市文、理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填报我校志愿。
2、获得我校“面试A”资格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只限从上述10个专业/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填报其它专业将不享受自主招生政策,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依据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总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自主招生学生的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予以审查录取。
3、获得我校“面试A+B”资格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只限从学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专业类别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我校将按照学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否则将视为学生自愿放弃“面试A+B”资格,我校将按照录取“面试A”资格学生的相关办法录取。
九、约束和监督机制
我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每名学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学生入场严格审查;学生面试顺序、面试专家和学生的考场安排、学生面试试题的选择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学生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我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附则
1、本实施方案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审批。
2、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3、请学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du.cn/(登录后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博:新浪微博@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