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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2:00:23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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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资格以3月底前收到以下邮寄材料为准:
(1)《北京工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和面试类型采集表》。
(2)从“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网上填写好的各项报名材料。
(3)学生本人签字的《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个人陈述》(正文内容1500-3000字,以独立纸版文件形式邮寄)。
(4)中学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能说明学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材料:学生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复印件等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注:请报名学生将以上报名材料一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只接收以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无法参加初审。专家推荐信(附专家简历),请推荐专家自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3、2016年3月31日中午12:00,学生报名截止。
4、2016年4月底前,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学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5、2016年6月12日,我校组织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普通面试(面试A),申请附加面试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附加面试(面试B)。
6、2016年6月22日前,我校根据学生初审和面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学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资格认定结果。我校也将按要求将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注: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面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七、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校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