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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3:09:40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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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清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1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大清理”行动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经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财政局惠民惠农补贴清卡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刘岚同志任组长,财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由财监局长王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清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部门清卡行动办公室协调沟通工作和相关实施方案的制定宣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县各职能部门、乡(镇)按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负责本区域和本部门检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具体落实清查行动的各项工作,抓好落实。
2.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31日所有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检查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三)检查资金范围
2017年1月-2018年5月,各级财政预算下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凡属于财政资金发放到户到人的55项补贴、补助款项,包括:耕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草原禁牧补助、草蓄平衡奖励、农机购置补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民族地区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生态护林员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彝家新寨住房建设资金、易地移民搬迁住房建设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低保金、医疗救助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