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更新时间:2019-05-20 11:02:38作者:才子老师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为深入衔接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配套的评价改革,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文件要求,结合义乌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义乌经济转型升级和高水平建成浙中人才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围绕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中高考招生在科目、分值等方面的深入衔接,全面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考核学生全面发展情况,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从2019年开始,义乌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金华市联考。与金华市统一命题,相关考试科目、各科分值、考试时长、考试组织形式、阅卷、成绩统计发布安排等原则上与金华大市相同,量化综合素质及科学实验评价结果等参照金华同步调整。
1.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20分;科学满分160分;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 历史与社会,简称“社会”)满分80分;体育满分30分(初二20分,初三10分),总分630分。
2.考试时间:学业水平考试的文化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11--12日,体育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中下旬。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100分钟、社会8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