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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1:02:31作者: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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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考生双脚自然站立,身体放松,应象闻花一样地慢慢吸气,直至感觉肺部完全充满气体为止;
②考生手持吹嘴紧贴于口部,以免漏气,屏住气向吹嘴慢慢吹出直至不能再吹为止;
③吹气过程中,气流不得中断;
④每位考生有两次机会,取其中最高值。
(3)一分钟跳绳项目
①跳绳由考生自备,绳体不透明即可;
②计算在一分钟内的跳绳次数,每人只有一次机会;
③正摇双脚跳绳,不允许单脚起跳或双脚交替跳,不允许双摇;
④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周圈计为一次,遇跳绳拌脚,迅速调整后应继续进行。
9、参加长跑的考生如头发过长的考生必须将头发盘起,以免阻挡接收器接收信息,而影响考试成绩。
10、补考
(1)、因伤病及特殊情况而不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的考生,持《体育考试准考证》和《初中升高中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于5月31日9:00分在大庆一中体育场进行补考。
(2)、根据补考学生的实际情况,各学校要认真填写《学生体育补考申请表》,在本校学生正常进行毕业统一考试时,交给市教育局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否则不予补考。
11、免考
1、对身体残疾的考生,认真填写《学生体育免考申审表》,须持有地市级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经学校审核、公示后,上交所在区教育局复查,然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将《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审验,符合免考规定的,可免于体育考试,按满分20分计入升学考试成绩。
2、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毕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由学校填写《学生体育免考申审表》,可予免考,该成绩按总分的60%计算,即20分×60%=12分。其中因活动受伤或患有心脏病、心肌炎以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其他疾病而不能参加800米、1000米跑或跳绳项目考试的考生,该项成绩按4分计算,但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分。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免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学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2、如无特殊情况按《考试日程安排表》进行,若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上、下午具体时间根据考试进展情况可能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