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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02:51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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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长沙二手房交易税费与过户费相关政策全解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一、网上签约须提交资料
1、填写长沙市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信息表;
2、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等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买卖双方自备银行活期存折;
5、如是授权委托的,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是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凭证购房的客户,请提供有效凭证原件。
二、资金监管
1、认真填写长沙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登记确认表;
2、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全房款存入中信银行资金监管专户。
三、产权过户须提交的资料
1、网上签约所需资料;
2、填写长沙市房屋转移登记(询问)申请表;
3、提交电子签约合同;
4、受让方是外地户口的,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收费标准(2010年按财税【2009】157号、湘价函【2009】66号文件规定缴交)
(一)住宅
1、契税 1%
2、综合税 1.88%
3、手续费 6元/平方米
4、登记费 80元/套(经适房、货补购房40元/套)
5、成果利用费4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