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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33:55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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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业保险费率方面,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在去年从3%降至2%的基础上,再次降低费率,由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5%,个人费率仍按0.5%征缴。此次失业保险费率总体下调幅度达到50%,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下调的幅度更是高达67%。
在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我市从2016年1月起,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6%降至0.5%,工伤保险由原来的三档改为八档,实际平均费率为0.47%,远低于自治区要求的0.75%。
举措二:“加”——加大企业稳定就业的补贴
去年,我市积极落实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依法参保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失业保险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位补贴。全年共计为658家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发放了4437万元稳岗补贴。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稳岗补贴政策,直至2020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30日到9月30日期间,向相应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另外,企业新录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在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我市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企业在岗培训的培训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程)补贴标准的50%。
举措三:“缓”——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
面对当前经济形势下行,我市除了实施降低社保费率和给予企业相关补贴外,还针对一些困难企业实施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为企业缓解经营压力做好服务。
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市人社局相关人员提醒,缓缴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累计不超过一年,缓交的养老保险费不计滞纳金。
记者了解到,为让上述优惠措施落到实处,市人社部门对社会保险降费、稳岗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发放等工作进行了充分准备,完成了对全市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我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数量、职工人数、参保人数、缴费情况及分布情况,建立了相应数据库,对社保缴费应用系统程序进行了改造和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