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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33:49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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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公积金和国管公积金都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定的调整: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二、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的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
自此,无论申请市管还是国管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不管房屋面积多大,贷款最高额度都是120万元;贷款购买二套普通住房最高额度是80万元,非普通住房原则性不贷。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评估价值,且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且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根据市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北京公积金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是: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均还月还款额参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