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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33:47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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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1月起执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616.2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2121.75元。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医疗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7月起执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040.58元。35岁以下人员月缴费额为137.38元/月,35岁以上人员月缴费额为177.79元/月。
三、2015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参单位和个人应注意的问题
1.参保单位职工实际工资高于上述规定封顶部分的,应及时申报职工缴费基数,低于上述规定保底部份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于7月份统一调整。
2.2015年1-6月办理退休手续的单位职工,如缴费基数高于12121.75元或者低于1616.23元的,单位应于8月2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补缴。社保经办机构于2015年9月起分批开展2015年1-6月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待遇重算工作。
3.单位工资总额高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参单位,应作好应补缴的准备。
4.在银行办理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按新核定的缴费基数预存应缴金额,以免余额不足扣款失败影响待遇。
5.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人员,需调整缴费基数的,请在2015年7月19日前到贵阳银行申请缴费基数调整。未到贵阳银行网点申请变更缴费基数,且原缴费基数在1616.23--12121.75元之间的,仍按原缴费基数缴费。
6.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在7月20前存足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含2015年1-7月共7个月的养老保险费和7月份1个月的医疗保险费),以免因资金不足扣款失败影响待遇。
附:贵州社会保险转移最新办理流程
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