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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32:51作者: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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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三)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四)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五)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六)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