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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2:00:01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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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根据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含附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注:1、在高考总分低于750分的部分省份,按照(该省份高考总分/750*优惠分值)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六、实施程序
1、2016年3月10-20日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2、2016年3月20日-4月2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4月30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时间:2016年6月11、12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公示
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八、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85358551邮箱:jjjc@nankai.edu.cn)。
2、考生对测试过程、测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15822985593)。
3、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