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更新时间:2019-05-19 13:09:54作者:王华老师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浙江省纪委监委微信公号5月9日消息,“党员干部上班时间炒股问题,是我局机关作风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今天这个会议不仅仅是专项整治动员会,也是一次集体廉政教育谈话提醒会,要以杜绝上班时间炒股行为为引子,通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抓早抓小,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近日,一场严肃、火辣的专项整治动员会在浙江省信访局召开。随着局领导同志在会上对照要求深入查摆本局一些干部存在的问题,谈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重要性的深刻体会、诚恳地对局领导班子在落实主体责任和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存在的不足方面做出自我批评,会场上有些干部“对号入座”不觉红了脸、低了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省信访局根据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上半年开展调研巡察反馈意见,经局务会议决定,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省委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决定,联合开展深化作风建设的一项实践举措。
整个行动分三个阶段,分别是学习发动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总结评价阶段,要求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学习发动阶段
在学习发动阶段要求局各支部都要召开支部学习会重温省纪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召开问题查摆会,开展个人自查、互相帮查、组织督查,要求查找问题不留死角,帮查问题不顾情面,督查问题不讲级别。
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局各支部认真制定整治方案,精准提出整改措施和帮扶方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凡涉及违规炒股的同志均要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整改措施评议。对检查不深刻、评议通不过的由局机关纪委开展谈话提醒。
总结评价阶段
总结评价阶段以支部为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长效管理办法,对涉及违规炒股的同志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报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局机关党委对提交的干部处理意见进行审批,对每个支部的整改报告进行审查,提出评价意见。同时完善局本级相关制度规定,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强化制度保障约束,并将有关情况报驻厅纪检监察组,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提高调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