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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2:20:30作者:才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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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面试
5月16日(周四),学生凭个人密码在我校校园网上查询综合面试名单以及面试具体安排(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所有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推荐生,都将取得面试资格。5月18日(周六),在茅台路1111号校址举行综合面试,迟到20分钟以上的学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学生须带好有照片的证件(电子学生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和获奖证书原件(不含各类竞赛获奖证书)。
(4)预录取
学校根据综合面试情况,参考学生的相关材料,按照1:1的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
3.推荐生资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
2019年5月13日16:00前,将报名资料寄(送)至我校校务办,信封上请注明“推荐生材料”。
(2)材料内容:《2019年上海市延安中学推荐生报名表》、《2019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表》复印件、学生个人兴趣特长自我介绍、区级以上荣誉证书(不含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勿寄送原件,所寄送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投递地址:上海市茅台路1111号 校务办 邮编:200336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符合上海市自荐生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个人修养与心理素质,具备较强的学习、交流与合作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初中课程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综合素质评价优秀,文理科均衡发展;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初中阶段具备一定的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并取得突出成果;
(3)具有较强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在见义勇为、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4)获得市、区级以上荣誉称号(不含各类竞赛获奖情况)。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①4月20日至5月13日,符合我校自荐要求的学生登录我校校园网,录入个人信息(请保存好个人密码),并下载《2019年上海市延安中学自荐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