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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1:59:44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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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市高考理科选考“化学”和“生命科学”科目的考生,不可申请我校工科试验班(土木类)专业;上海市高考理科选考“生命科学”科目的考生,只可以申请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类、临床医学(贯通培养)、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口腔医学、理科试验班(海洋科学与地球物理学类)、理科试验班(化学类)等专业(类)。
三、报名办法
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类)所对应的申请条件,选择一个专业(类)报名申请,申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9:00至3月31日15:00,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并上传所有报名申请材料扫描件,包括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须加盖中学公章和中学负责人签字,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中学校长或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的推荐信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定志愿,完成报名。
个人陈述限1500字内,内容主要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申请专业(类)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推荐信须由推荐者自行上传推荐材料。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
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2个。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1)初审
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申请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评价。重点审核考生的申请条件,同时高度重视对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审核评价。
(2)复审
对于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进行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审核评价,择优确定符合相关学科专业条件的考生,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材料审核结果拟于2016年4月30日前公布,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2、考核选拔
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6年6月11日参加我校专业综合面试和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自主招生专业对应学科特长测试内容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