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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1:34:37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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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司令部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分别按其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的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当每批次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省军区司令部,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志愿,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提前批A)的军队院校的指挥专业,经过征集,生源仍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按照计划缺额的100%,依照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一志愿考生。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军校体检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四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