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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1:34:36作者: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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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享受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其中3000元用于补助学费、杂费,2000元用于生活补助费;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接受军队提供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后直接入伍成为一名军官。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不得享受其它义务性奖学金外,享有与国家统招生同等的权利。
国防生在校期间的管理
国防生在校期间的管理以高校为主,选培办协助。国防生按所学专业、年级,编成相应的模拟班、排、连。选培办组织安排国防生进行军政教育训练。国防生在校期间要学习军政理论课,部分课程纳入高校教学计划。集中军政训练主要利用课余、双休日、寒暑假部分时间进行。
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的规定
国防生毕业当年经驻高校选培办综合考评,择优推荐报考军队院校以及军队驻有选培办高校的研究生。如被录取,办理入伍手续后以军队干部身份继续深造学习。研究生学习期间,仍享受军官的各项待遇。未报考或未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国防生分配部队工作后,根据工作需要,还可报考研究生。
国防生的毕业分配原则
国防生毕业后在服从组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部队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在全军范围内(目前主要是空军)进行分配。服役年限按《军官法》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待遇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第一年为见习期,暂按排职(或专业技术14级)、少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见习期满后,授予中尉军衔,按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确定行政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及工资标准,军龄自入伍报到之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军校体检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