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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1:34:30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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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南片体检点当涂86医院 | 中片体检点合肥105医院 | 北片体检点蚌埠123医院 |
6月30日 | 马鞍山市、巢湖市 | 合肥市、安庆市 | 蚌埠市、淮北市 |
7月1日 | 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黄山市 | 阜阳市 | 淮南市、亳州市 |
7月2日 | 池州市、滁州市 | 六安市 | 宿州市 |
军校生和国防生的相关待遇
军校生:军队院校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本科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本科定为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
国防生:国防生是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的、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由部分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构成,目前标准为10000元/年)。国防生毕业经综合考评合格者,根据军队需要统一分配。到部队报到任职后,享受同职级(衔)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13级)、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检测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