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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5-25 13:23:50作者: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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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近日,莱阳市实验小学有幸邀请到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胡中队长和王警官来到学校做一场以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为主题的“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法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由刘霄峰副校长主持,市公安局王警官用警察专业的法律知识来教育孩子要有交通安全意识,自身安全意识。她重点谈到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最近接连发生的中小学生意外溺亡事故,令人十分痛心。随后讲授了如何防溺水,溺水者如何自救、互救的知识。在谈到校园欺凌的安全,王警官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到如何防范,如何制止,说得十分详尽。讲座的最后,她分别就预防溺水、校园欺凌和交通安全对同学们提出了“防溺水六不准”“杜绝校园欺凌五个禁止”和“交通安全六不准”的要求,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生命和友谊的珍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长相关法律知识,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意义深刻的法治课。刘副校长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再次要求孩子们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放心头,做一个爱学习,守规矩的好孩子。
讲座之后,王警官还走进班级,上了一堂别有意义的主题班会,触动孩子的心灵,让同学们记忆犹新。
安全教育无小事,安全责任重如山。包括防溺水在内的中小学生安全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实验小学把学生安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校领导、落实到每一位教师、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通过家访、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构建全方位安全工作管理网络等务实举措,确保了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