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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2:02:14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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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试时间拟定于6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为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考核方式为面试,按照不同的学科特长对考生进行分组,由相关学科专家担任评委,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资格认定和入选专业的确定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
根据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学科特长和兴趣确定拟录取专业。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拟录取专业为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由我校根据其学科特长,在其填报的专业中选择2个并排序,作为拟录取专业。
获得资格认定的考生名单于2015年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办法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报考我校,录取办法如下:
(一)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我校按照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予以录取;
(二)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上且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我校予以录取。录取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以上的,按照公示的拟录取第一专业予以录取;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的,录取公示的2个专业中的一个。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资助办法
对于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考生,以自主招生形式被我校录取,学校给予一定的资助、补贴:
(一)奖学金
高考分数超过(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50标准分的,给予全额奖学金(即免除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学费);高考分数超过(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0标准分的,给予半额奖学金(即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学费减半)。
若学生入学后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发生违纪行为等,则自当学期起取消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