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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35:28作者: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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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新生儿落户可以随父随母自愿选择。新生儿落户所需材料:(1)父母身份证;(2)户口本;(3)结婚证;(4)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查检计生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单》。
4.外地居民沈阳市内购房落户政策。
问:我已经在沈阳买了房子,但是是自由职业,没有工作,也没交过养老保险,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把户口迁到沈阳吗?
答:经查,根据《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户籍政策,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二手房无面积和金额限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同住的父母、子女户口迁入我市(18周岁以上子女可以单独迁入)。落户所需材料:(1)本人申请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产权人婚姻状况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5)契税证;咨询人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可持上述手续到房屋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5.沈阳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问:本人于2009年11月取得中级职称,现已调离原来评职称单位,请问现在我如果办理在沈阳落户口的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有关规定,就业人员落户政策如下:对取得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在沈阳就业、并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迁入我市。所需手续如下:(1)本人申请;(2)毕业证书(需教育厅认证);(3)原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5)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房证或契证);(6)省、市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的《进市人员落户审批表》及相关手续并持劳动合同(需劳动部门鉴证)及《录用职工登记表》(盖劳动局备案章)原件即可到市公安局户政大厅申请办理落户。
6.沈阳市办理集体户口政策。
问:本企业为辽宁省注册的公司,想了解关于“集体户口“如何办理?(1)哪些人可以转入集体户口。是仅限应届毕业生,还是工作了的人员也可以。如果是应届毕业生,有大专、大学、研究生区别吗?(2)企业办理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手续?(3)企业办理集体户口对企业有哪些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