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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35:24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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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唐山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办-理条件
(一)夫妻互相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移。
(二)对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可在当地申请办-理本人和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常住户口。
(三)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四)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户口迁移。
(五)对由城镇迁移农村,市县外迁入的实行准迁制度。
(六)改革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
办-理材料
1、夫妻相互投靠的需出具以下材料;书面申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住房证明、迁入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及两张身份证照片。
2、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的需出具以下材料:书面申请、能证明是直系亲属的有效证件、有房证明、迁入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等。
唐山户口迁移材料一览
1、夫妻相互投靠的需出具以下材料;书面申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住房证明、迁入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及两张身份证照片。
2、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的需出具以下材料:书面申请、能证明是直系亲属的有效证件、有房证明、迁入人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等。
3、父母投靠子女需出具以下材料:书面申请、父母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有房证明等。
4、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是指购买(包括贷款分期付款)的商品房、经批准自建住房或租住分配的公有住房、且申请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5、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原则上是指兴办第二、三产业的被各类用人单位录(聘)用两年以上、并有县(市)区以上劳动保障(人事)行政管理及核准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能证明具有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6、办-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常住户口需出具以下材料:申请人有房证明及复印件、申请人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迁入人户籍证明、夫妻随迁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父母(子女)随迁的提供单位或居(村)委会直系亲属证明或有效证件、身份证照片。由迁入地派出所核查填表上报分、县(市)公安局,核准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