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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8 19:02:56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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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坍塌(倒塌、垮塌 )土方坍塌、模板坍塌、脚手架坍塌、拆除工程坍塌、建筑物及构筑物坍塌;基坑、边坡、明挖、暗挖、脚手架、模板、门机、塔吊、支撑、支护、支架、超高物体、泥石流等。
(3)、触电【电击(分为单相、两相、跨步电压;带电导线、漏电设备外壳、电焊、雷击、电容放电等);电伤(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电弧烧伤、烫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电气机械性伤害、电光眼等)】
(4)、机械车辆(起重)伤害(施工机械安拆、装卸、搬运、维修、停放、使用和交通事故)
(5)、物体打击(工具零件、砖瓦、本块、石块、费杂物、吊装拆装、物料掉落、物体飞出、容器爆炸飞出物、爆破飞石等)
(6)、淹溺(防汛抢险、山洪泥石流、水上作业、基坑积水等)
4、关于水利施工单位三类人员考核的规定有哪些?
水利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水利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3)水利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应按规定接受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4)所管辖职责范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5)如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职责、不按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情节严重的,应当收回其合格证书,限期改正,重新考核。
5、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主要包括
(1)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4)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5)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6)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
(7)其它原因造成的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6、物质燃烧的必要条件有哪些?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存在哪些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