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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9 11:25:35作者:才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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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职权
1、经授权组建工程项目部,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有安排、考核、评价和奖惩权;
2、主持项目部的运作管理,有权组织制订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对所管辖的工程合同、技术交底、设计方案有参与权、知情权;
3、参与各单项工程的劳务分包业务的联系、审核与审批,对分包单项工程业务有管理、考核权与奖惩权;
4、在材料采购部门授权下,对急需配件、零星材料、用品有采购权;
5、对工程业务报表、施工计划、用工计划、技术方案、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经济处罚额度有审核、审批权;
6、有权解聘施工临时招募的生产、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解除与分包单项工程的分包业务关系。
7、对工程项目部内部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车辆,有统一指挥、调配、调整权和整顿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项目工程进场前人力财力的组织工作和入场后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主持项目部工作。
2、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给工程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实现,认真履行施工合同。
3、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工程预结算的会审,坚持项目过程精品,动态管理,标价分离,严格奖罚。
4、负责主持编制和组织实施施工合同内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向公司报送工程实物完成量,按时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
5、严格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和质量方针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质量、安全、成本等相关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
6、合理统筹安排好项目工程的物资、劳动力、施工技术、设备、后勤、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
7、负责完成公司经理授权处理的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将工程现状上报公司,并执行公司的指令。
8、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业主、监理、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9、定期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QC”小组活动。
10、负责对本项目工程完工后的工作总结。